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建设西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金发改投资复【20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西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工园路南、宁淮大道东、同泰大道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5亿元,本工程为包含道路、箱涵、排水、景观绿化、照明等的市政综合工程。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1.9亿元,其中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为0.9亿元,道路工程(道路、箱涵、排水)投资约为0.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个规划区内工业产业园中的人工湖、湖周边景观、环湖道路及道路连接线、中心绿化、相关水系、管网、双侧绿化、箱涵、亮化等内容,打造“绿心”+“生态”工业园区,通过对园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营造出“工业、科技与人”相和谐的工业区。
2.1.3合同估算价:约 1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09 月20 日,竣工日期: 2019 年08月15 日
2.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后须完成决算审计并按审计价款结清余款(保留3%质量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近3年(2015年08月13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三项中至少要有一项能体现所要求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内容,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3.7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2012年9月1日起,投标现场审查或资格后审以及现场评标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评标时不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任何信息资料(除进账单、变更证明材料、承诺书外)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金办函(2017)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工作的函,中标人(承包人)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在我县成立的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项目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该项目分公司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以项目分公司缴纳税款的,中标人(承包人)需按规定预缴税款。本市范围其他县、区建筑企业在我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必须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接受我县税务部门正常纳税户管理。未按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缴纳税款的,发包人按应缴税款在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
6、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19、86850578),然后于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原则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年09 月04 日上午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在2018年09 月04 日上午10:0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20家时(含),则全部入围。(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采用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电子远程评标)
|
评分细则如下:
|
投标报价
(87分)
|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87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100%。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87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一、方法二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基准价不重新计算。
|
87分
|
施工组织
设计
(10分)
|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本工程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文字要求宋体4号字(图表文字为宋体,字号不限制),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
(1)施工组织设计未被评为废标的,则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有缺项或完全偏离则所缺项或完全偏离项不得分;(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
10分
|
企业业绩
(1分)
|
1、投标人近3年(2015年08月13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三项中至少要有一项能体现所要求景观、绿化工程,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每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投标人近3年(2015年08月13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含道路、箱涵、排水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三项中至少要有一项能体现所要求类似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含道路、箱涵、排水工程),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每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1分
|
市场信用
评价
(2分)
|
信用得分=2%×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1、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 0分记取。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2、《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222.184.121.74:8080/JSGCSB/),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认定主项资质的企业,其承包资质均视为增项。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如有变更将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其他材料”位置)
|
2分
|
有效投标人
|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
|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联系人:梁主任
电话:138133305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人民路130-16号207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195320760
10、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