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EPC+O”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2-640521-20-01-373909)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宁县丰安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石空镇太平村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27.9亩,总建筑面积7762.2㎡,主要新建轻钢结构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车间4栋,建筑面积7159.2㎡(其中:1#、2#、3#养殖车间各2086.4㎡,5#养殖车间900㎡)。辅助生产用房1栋,建筑面积603㎡(其中:饲料库126㎡、检验检测室126㎡、渔业生产管理108㎡、其他辅助设施243㎡),同时配建基地内尾水处理、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
2.4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额:4295.4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2.5 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
2.6 计划工期(含设计周期):36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软硬件)采购及项目施工、项目运营。
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EPC+O”:①本项目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②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综合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③自工程整体移交之日起,承包人负责养殖基地生产运营及运营成本支出、设备维护、水质调控、养殖生产管理、安全保障、成本控制等全流程运营工作,确保运营达标。承担运营期内日常管理、技术支持、故障处理、合规运营责任。对运营质量、效率、安全全面负责,直至运营期满(或合同约定期限)。
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EPC+O”
监理标段: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监理
2.9 运营模式: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总承包模式。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运营人通过使用本项目资产进行渔业养殖经营,并向发包人支付项目合作收益。项目合作收益以‘设施设备租金收益’及‘联农带农资金收益’的形式体现。设施设备租金收益: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甲方投资建设的全部设施设备由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设施设备租金。设施设备年租金按照不低于项目竣工决算总投资额的5%计算。联农带农资金收益:项目建成并交付乙方运营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联农带农资金。联农带农资金按照不低于本项目每年财务决算纯利润的6%计算(纯利润为项目投产运营一定会计期间内扣除所有生产成本、费用及税金后的最终收益)。运营人应确保项目专项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EPC+O”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1 主体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
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牵头单位)。
3.2 财务要求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①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②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应满足)
③运营管理能力及技术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运营单位应满足)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
④社保证明文件: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三个月所在单位社保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牵头单位)。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除外)
监理标段:中宁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基地项目监理
3.8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5-502718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丰安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龙(项目负责人)
地址:中宁县石空镇太平村三、四队
联系电话:13739573337
代理机构: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于则杨(项目负责人)、王晶、赵博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303室
联系方式:0951-3301579、17395021799
发布单位: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则杨
电话:13754828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