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龙津洲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外墙装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建设资金已部分落实,招标人为丰城市龙津洲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津洲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外墙装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丰城市龙津洲新区红门小区、莲花小区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价3700万元。
2.4建设规模:红门安置小区共108栋,莲花安置小区62栋(含:安置房、商场、商铺、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物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69.5万平方米。
2.5招标范围:红门安置小区共108栋,莲花安置小区62栋(含:安置房、商场、商铺、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物管中心等)。外墙装饰设计采购施工,安置房1、2层、商场、商铺全部、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幼儿园全部使用真石漆,安置房3层及以上使用弹性拉毛外墙漆。龙津洲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红门小区、莲花小区外墙装饰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 6 个月。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下列设计与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设计负责人: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关人员均需具有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近六个月(2018年1月至18年6月)社保缴费凭证(须本投标单位交纳社保)。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提供近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其他要求
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设计和施工都必须办理进赣信息登记;
5.投标报名须知
5.1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担任。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符合资格要求中“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4.1要求拟派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原件。提供一份以上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并递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报名。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在丰城市第二行政大楼三楼大厅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28 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丰城市第二行政大楼九楼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龙津洲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剑邑大桥桥头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5879891368
招标代理机构:丰城市兴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新城区子龙花园郁金香苑4栋33号店面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397056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