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业务用房改造及高压氧舱建设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高压氧舱配套用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中路2号
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8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已加入2018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Ⅲ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七)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8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已加入2018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Ⅲ组及以上。 (八)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的高压氧舱配套用房项目工程已经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中路 (2) 工程规模:高压氧舱配套用房项目工程,面积140平方米。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高压氧舱配套用房项目工程:面积140平方米。招标金额:33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8月20 日,招标工期: 45 日历天。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 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7、评分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8-2 08:30 至 2018-8-6 17:00 ,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日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13 15: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联系人:吴健 电话:58236097 11.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公园路197号5楼 联系人:吴晓 电话:0512-58685392 项目组组长:严勤 性别:女 上岗卡号:苏招E0123 职称:工程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年8 月2 日至2018年 8月6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http://221.224.56.20:8088/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zjg.gov.cn/ggzyweb/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