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3号炉制粉系统掺炉烟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188/17-SB-03)项目所在地区:
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相关技改工程项目 3号炉制粉系统掺炉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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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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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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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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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8/17-SB-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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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炉制粉系统掺炉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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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新建引风机后烟气至磨煤机及空预器入口烟气循环系统,装CO测量、磨煤机料位检测及掺炉烟自动控制系统。本次改造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方全面负责设备本体及其辅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原设施拆除、改造、土建、装、上位机操作界面修改和调试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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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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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
4
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制粉系统掺炉烟改造】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
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制粉系统掺炉烟改造
全运行一年以上的改造业绩。
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
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
间: 2018-06-07 10:29到 2018-06-11 17:00。
购买标书
间: 2018-06-07 10:29 到 2018-06-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