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大华镇托思胡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截止

间:采购编码:CBL_20180514_100738472
信息类别:施工工程->null->采购主体:政府
受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大华镇托思胡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大华镇托思胡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2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无
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类似业绩、企业信誉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有类似业绩,以生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5)、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5年1

1日至今,未有

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无在建项目).
7)、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

备案手续;
2)提供中标后项目管理班子不得更换的保证书;
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正本中为原件)。
4)经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

间20

5

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

间20

5

8日至20

5

14日

9

-11

30分,

14

-16

30分(

京

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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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思颖
手机:15801679990
电话:400-103-9990转82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