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BYH160202-03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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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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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道路(梅苑南路至大周路)建设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15]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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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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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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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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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西起梅苑南路,冬至大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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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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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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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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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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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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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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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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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1693 m2;造价:9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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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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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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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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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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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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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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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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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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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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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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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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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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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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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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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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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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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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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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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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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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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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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中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企业内承担的业绩,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材料以在南京市“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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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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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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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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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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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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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0日15时32分到 2018年4月27日15时32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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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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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及相关的专业。证书均以在南京市“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加盖社保中心章或者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6、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7、投标人在中标后确保合同备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正常履职。
8、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负责人及为项目经理。
9、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组管理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信誉、履约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证实投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或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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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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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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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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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软件大道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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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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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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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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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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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梅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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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288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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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79587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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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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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543896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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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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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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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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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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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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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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