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批准建设,其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宁波市港航管理局甬港航【2017】9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51%、37.5%、11.5%比例出资),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源路288号(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拟在宁波市镇海区的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泥螺山围垦东围堤外、新建的镇海电厂东北侧海域,新建3个2000吨级卸煤泊位(总长312m,宽21m)及栈桥1座,设计年通过能力320万吨,以及建设配套的装卸设施、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生产及辅助用房等。建安概算为11617.08万元(其中监理服务费用概算为332.40万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共15个月。
2.4 招标范围: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配套码头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主要内容包括配套码头工程的水工建筑物、港池疏浚、生产用房、装修、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航标灯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调试,试运行,竣(交)工验收等工作。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置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内容包括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水工建筑物、港池疏浚、生产用房、装修、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航标灯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调试,试运行,竣(交)工验收等工作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 1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沿海港口高桩梁板式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5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兼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港口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或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 1 周年及以上,年龄 60 周岁及以下。(2)港口兼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港口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试验检测兼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质监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港口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6自 2015 年1月 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8年3月28 日至2018年 4 月 3 日。
4.3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4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 4 月 13 日16:30时。招标人将于2018年 4 月 1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 9:30(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宁东路235号
联系人:龚健峰
电 话:0574-86332738
招标代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白马大厦5楼D座
联系人 :严强
电 话:0571-87762213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日期: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