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昌市猇亭区车站路(张家湾路-广汽大门)、广汽场平工程及高边坡处理项目EPC,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车站路(张家湾路-广汽大门)、广汽场平工程及高边坡处理项目位于宜昌市猇亭区,车站路起点为张家湾路,终点为广汽大门,长1265m,规划红线宽30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广汽场平工程为广汽北侧地块约444亩场平建设及场坪内部边坡处理。高边坡处理为广汽场平北侧边坡防护工程,边坡长度约1200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宜昌市猇亭区车站路(张家湾路-广汽大门)、广汽场平工程及高边坡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3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印有二维码);
4、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证书),证书上记载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的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由设计单位牵头,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17时30分至2018年4月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9时3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签订合同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3月2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人:刘湘楚
联系电话:6511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号楼A座2层
联系人:黎蓉
联系电话:131770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