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峡门片区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知字【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崆峒区峡门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峡门片区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垃圾清运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第一标段:拆迁及垃圾清运户数为72户
第二标段:拆迁及垃圾清运户数为72户
3.项目概算:
第一标段:概算总投资为48万元。
第二标段:概算总投资为48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28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选择二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物拆迁、清理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4日(不含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在平凉市崆峒区金江新城4号楼1单元1403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5时00分。
2.开标日期:2018年3月15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网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00170010305150498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西郊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3)投标人不得以个人账户缴纳保证金。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认真核对所投项目名称并如实填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与之无法取得联系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峡门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峡门回族乡街道
联系人:杨烨
电话:1391952044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江新城4号楼1单元1403室
联系人:雪婷婷
电 话:15294059490
监管部门: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中路13号
联系人:彭辉
联系电话:13830338917
发布单位: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经理
电话:13993427006 / 84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