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鸿舰工业垃圾清运2018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鸿舰工业垃圾清运20181
2.招标编号:AB201801141985
3.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将鸿舰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种工业垃圾用四桥翻斗车运至攀枝花市许可的工业垃圾排放点。排放点由制作方提供。运输起运地分别为鸿舰公司本部(密地片区)和鸿舰公司特种分公司(金江船厂)。全年预计密地片区240车;特种分公司16车。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投标人必须具备运输资质,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车辆运输的相关资质、保证相关的道路运输运营证件手续齐全、合法有效,提供垃圾处理点必须具备相关各种资质。
4.2提供车辆的要求:⑴、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 ①、车辆乘座险5万元/座;②、投保不计免赔和不计免赔额。(2)保证驾驶员证、照齐全,身体健康。驾龄不低于3年,且没有不良违章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网址http://bid.ansteel.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01月23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标书办法:
5.2.1注册: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5.2.1.1注册会员时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线报名法人授权书,均需扫描后加盖公章,上传电子版文件。
5.3请在标书发放截止时间前购买标书。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5投标保证金: 0.00元。中标方无故拒签合同,取消该中标方在我公司招投标平台的投标资格;对于合格供方,取消该中标方在我公司招投标平台5年的投标资格。
5.6标书费缴纳方式及程序: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缴纳时,须详细阅读交易平台中《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供应商交费须知》,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完成充值,获得查阅招标文件的权限并进行投标(项目经理负责协助报名人获得投标权限)。
5.7汇标书款:投标人将款汇入如下账号:
收款人全称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号: 2281 0101 0400 3593 9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在网上完成的投标,系统将自动拒绝投标。
6.3本次开标在交易平台进行,自投标截止时间9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可查看开标情况。
7.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按鞍钢财发【2016】13号进行计取(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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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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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红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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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螺丝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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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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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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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贾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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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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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812-33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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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812-338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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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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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12-33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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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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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0542793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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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bid.anstee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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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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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2281 0101 0400 359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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