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合班教学楼A、体育馆、北校区食堂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合班教学楼A、体育馆、北校区食堂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以南、凤天路以东,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内。
2.3建设规模:合班教学楼A、体育馆、北校区食堂总建筑面积约20480.24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7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为标段。
2.8监理费最高限价为:7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16时30分。
4.2现场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4.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5.2领取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50.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06。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网络信息咨询电话:0538-6288156)。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正阳路
邮编:2710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8-8369289
电子邮件:7054915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邮编:250012
联系人:刘超龙、王传帅、张洋洋
电话:0531-82661567
电子邮件:hyha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