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河南岸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项目编号:KFQ2017-46#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河南岸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施工蓝图中的铺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给排水景观照明等工程项目,绿化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约1000立方米。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及监理各一个标段,施工计划投资约24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63.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广利河南岸(登州路-东四路)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中级(含)以上园林或市政专业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拟投标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14年7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0995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