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脱硫石膏外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04-JGZB17-1632(01-01)
日 期: 2017年10月31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电招投标网(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脱硫石膏外运
|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标人应在2012年7月至开标截至日须至少具有两项电厂脱硫石膏拉运的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维护项目名称、服务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服务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服务项目的维护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2017年11月0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对大同第二发电厂#1-#6机组的脱硫石膏(招标方综合利用的脱硫石膏除外)进行外运至吉家庄灰场指定地点或自行拉往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综合利用单位,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及时装运#1-#6机组脱硫检修及日常维护清理至石膏仓的石膏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整到2017年11月08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脱硫石膏外运
|
|
1200元
|
具体时间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
GDCX04-JGZB17-1632/01
|
37629元
|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400-010-4000)。
1.12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10: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请勿将标书费汇入此账户。)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5条联系人联系。
1.1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西大同市青年路光华街1号
邮 编: 037043
传 真: 0352-5082137
联 系 人: 尚兴贵
电 话: 0352-5086214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102209
电 话:010-56977629
传 真:010-59677634
邮 箱:qiaolin@cgdc.com.cn
联 系 人:乔琳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编:102209
邮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