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岳长高速长沙北连接线戴公桥安置小区基础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7]101号、望发改投[2017]20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岳长高速长沙北连接线戴公桥安置小区桩基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戴公桥村;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0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栋(222缝)安置小区的桩基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约1100万;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6、保 修: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岳长高速长沙北连接线戴公桥安置小区1#、2#、3#、4#栋的桩基工程全部施工,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岳长高速长沙北连接线戴公桥安置小区5#、6#、7#、8#栋的桩基工程全部施工,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岳长高速长沙北连接线戴公桥安置小区9#、10#、11#、12#栋的桩基工程全部施工,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17年4月-2017年9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10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入围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陆万伍仟元整人民币(¥:65000.00元) 第二标段: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68000.00元) 第三标段:捌万壹仟元整人民币(¥:8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戴公桥安置小区桩基工程 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