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铁二十一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东北部,位于兴华路的南侧,兴陇路的北侧,防护林带东侧,总占地面积为80亩,近期2020设计规模为0.50万m3/d的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构筑物15座、建筑物5座、污水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室外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前期试运营服务。
1.2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的加工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测、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内独立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货人。
2.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本次招标拟采购的设备从事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3近3年有2个及以上污水处理的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2.4.1设备生产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000.00万元以上;
2.4.2经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100.00万元以上。
2.5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5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兴园路东段天晟砼业有限公司负一楼),持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1)购买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4日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且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
3.3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投标保证金10万元,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为未中标单位。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0 1453 6370 5001 0548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08:00时至09:00时。地点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兴园路东段天晟砼业有限公司负一楼)。
4.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 开标
5.1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1月2日09:30时,地点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会议室(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兴园路东段天晟砼业有限公司负一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曹军军
电 话:15202587867
邮 箱:1105478996@qq.com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2017年10月15日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有限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曹军军
电话:15202587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