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7】670 号
1、庆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附属物拆除工程二标段,已由庆发改【2016】37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1.机械拆除不含地基:厦房、安架房9622.27㎡、一层平房4851.38㎡、三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34217.7 ㎡、三层以下砖混结构楼房6390.8 ㎡、库房、车间525.98 ㎡、围墙2116.24 m、用围挡1795.6 m;2.钢结构拆除:拆除钢柱、钢梁、楼承板1729㎡、拆除钢柱、钢梁、楼承板及砖砌体3040.9㎡;3.彩钢结构人工拆除:墙体、屋顶均为彩钢结构2273.94 ㎡、砖墙、彩钢顶350㎡。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附属物拆除工程。
2.4建设地点:庆城县老城南、西道坡、东城墙片区。
2.5计划工期: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12月28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 News_8226_1.html)。
5、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ysjs.gov.cn/)公示。
招 标 人: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庆城县西大街67号
联系电话:0934-3268559 13649343536
联系人:辛世杰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建设局旁市直机关南区20栋楼3单元322室
联系电话: 0934-8450800
联系人:李 霞
2017年9月12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