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宁建招告字【2017】246号
1、宁县盘克镇财政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发改【2017】23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拆除原有砖木结构用房14间277.5平方米,改建砖混结构业务用房11间256.33平方米,砖混结构附属用房3间71.63平方米,围墙80米,大门1座,渗水砖院坪600平方米,给排水管网、化粪池等。控制指标价:1175175.20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宁县盘克镇财政所院内。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投标报名企业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安全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原件。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8日(8:30至12:00,14:30至17:00)报名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2017年8月8日(8:30至12:00,14:30至17:00)提交报名资料和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宁县马坪供热站二楼)。
咨询电话:0934-6622270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上同时公布。
招标人:宁县盘克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宁县盘克镇财政所
联系人:郭永兴
联系电话:138304135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建设局旁市直机关南区20栋楼3单元322室
联系人:邓红丽
联系电话:0934-8450800
2017年7月31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