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7】383号
1、宁县拘留所建设项目,已由宁发改【2016】7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1261.71平方米,其中:新建一层砖混结构拘留所,建筑面积1166.25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5.46平方米。招标控制价3627406.79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拘留所(建筑与装饰、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通风)、附属用房(建筑与装饰、采暖、电气、消防)工程。
2.4建设地点:宁县新宁镇马坪村杨湾组
2.5计划工期:22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6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 年 6 月21日至2017年 6月 27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 News_8226_1.html)。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10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均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ysjs.gov.cn/)公示。
招 标 人:宁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9号
联系电话:18719742002
联系人:张宝平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建设局旁市直机关南区20栋楼3单元322室
联系电话: 0934-8450800
联系人:李霞
2017年6月21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