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供水公司生活饮用水用液氯
招 标 公 告
抚州市供水公司在生产中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用液氯是抚州市城市供水必备材料,为了保证材料质量、价格合理,现对该材料供应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供应单位。
一、材料用量:
抚州市供水公司在生产中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用液氯采购一年用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产品的相关生产、运输、经营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报价产品的制造商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还应拥有该产品制造商所在省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价产品的供应商应拥有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的运输单位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二类)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中必须含液氯)。制造商、运输单位、供应商也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招标报价。
三、凡有意投标的企业可在抚州市华鼎广场主1栋603室(地址:抚州市长途汽车站旁)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4月 21日至2017年5月11日止。
招标人:抚州市供水公司 (章)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38706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794-8210988,15707948685
2017年 4 月20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