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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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续建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菏泽市兴民路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西侧
1.2、建设内容:场地整平系统、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填埋场环库道路及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本施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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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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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5、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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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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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6日-2017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九楼910室)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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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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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2017年02月06日至2017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九楼910室),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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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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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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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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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系统平台、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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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7年2月6日9时0分 - 2017年2月10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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