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LHHDZZ–2016-01
1.招标条件
江苏省临海农场2016年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增做护栏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苏垦集农[2015]2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江苏省临海农场,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射阳县临海农场境内,主要内容为喇叭河岸坡护栏工程等,工程造价约170万元。
2.2 计划工期: 2016年3月15日前开工,要求2016年4月 30日前完成合同工程。
2.3 招标范围:喇叭河岸坡护栏约1600米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5年 7月—2015年 12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6投标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盐城市国飞尚城13#楼东单元五楼)报名。联系人:何卿,电话:13222456689。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盐城市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元,投标截止前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特殊说明事项
10.1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2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3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江苏省临海农场纪委:电话0515-8257946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临海农场
地 址:射阳县临海农场
联 系 人:张勤兰
联 系 电 话:0515-8257826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49号(盐城市国飞尚城13#楼东单元五楼)
联系人: 何卿
联系电话: 13222456689
电子邮件:630195607@qq.com
2016年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