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兴隆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由已由固原市水务局以固市水发【2015】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项目法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新建取水建筑物2座,在马咀水库坝轴线上游900米沟道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杨沟水库现有泄水明渠上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混凝土及浆砌石结构砌(浇)筑,配套取水闸门及启闭机4(台)套。2、新建调蓄水池工程1座,容积50立方米,蓄水池结构均采用04S803圆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标准图集设计,基础素土翻夯2.0米,3:7灰土垫层0.5米,C15素混凝土垫层0.1米。3、管道工程。铺设球墨铸铁输水管道总长11.6公里,管径200-600毫米。4、新建水工建筑物工程3座,分别是杨沟水库、王沟水库及陈田玉水库陡坡及消力池各1座,混凝土及浆砌石结构砌(浇)筑;管道过沟建筑物6座,管道穿路建筑物5座,各类闸阀井34座。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须提供一级),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县级及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注: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以公司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按土建工程控制价的10%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并向西吉县劳动人事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按土建工程控制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1月30 日至2016年2月5日18:00时前,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y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2凡上述报名者,经审核通过后,根据代理公司网上发布的通知登陆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ysggzyj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NXZH-2016-003-1
5.2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吉县城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楼908室
联系人:赵树鹏 联系人:高林平
电 话:0954-3018302 电 话:13995271151
邮 编:756000 邮 编:7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