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荔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2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渭南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建设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渭南-大荔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大荔县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建设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
1.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大荔县人民政府委托,就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⑴ 项目概况
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建设工程,起点位于大荔县城规划区以北的东三中村接已建成的G108,向东经南程村至左家巷村,然后折向南经桥北村、高八村、北婆合、东婆合、秦豫村,于K7+520与大朝路平交后,继续向南经上埝头、王寨,于K10+945处跨洛河后继续向南经龙泉村,然后转向西沿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区创业路布线,路线终点与S202相接,路线全长17.618km(其中:新建洛河大桥长516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新建桥梁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亿元,其中45%的建设资金由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垫付,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垫资部分由大荔县人民政府分期偿还。目前该项目工可已经陕西省发改委审批,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计划于2016年4月初开工。
⑵ 本次招标范围为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对项目进行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竣工后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大荔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的单位。
⑵ 企业主项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⑶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⑷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以上条件。
⑸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
⑹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以上条件。
⑺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2016年01月29日−2016年02月0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证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原件(注:上述资料附两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中标人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先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5000万的征地拆迁和建设资金,该项资金将计入其垫付资金。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6. 报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A座9楼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29-88603905
日 期:201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