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梁原乡官村蔬菜基地建设工程已由灵扶办发【2015】71号文件、灵扶组字【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梁原乡官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在梁原乡官村蔬菜基地新建日光温室8座,并对原有500亩蔬菜大棚棚体改造、换膜、维修等。具体以施工图、图纸有关说明及中拱大棚维修方案为准。
3.项目概算:94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中拱大棚维修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计划工期: 2016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16年4月9日计划竣工,计划日历工期40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包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建三级及以上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登陆平凉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将建造师IC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备案登记表》以及投标人承诺书交至于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
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要求:投标人在缴完费用下载招标文件,于2016年1月23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将标书费用缴至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户名: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账号:6621 0401 5606 4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为:PJ1601153040_01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取得《甘肃省外企业进甘备案手册》的方可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梁原乡南街008号
联系人:宋海龙
电 话:1529331497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石家巷18号
联系人:王健
电 话:1399336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