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所圩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6-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治理面积1167.18h㎡,主要采用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禁治理措施等三大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治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计划工期 92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工程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92天(日历日) 。 招标内容: 修建石坎梯田15.68h㎡,蓄水池26个,沉沙池26个,修建林间生产道路共6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开标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6.5 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6 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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