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6-50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总工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投资额:1000万元。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1603.99㎡。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民安路。
2.5计划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2.7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内完成过大型室内公共场所业绩(建筑面积1万㎡以上)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设计工作3年以上并完成过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类似业绩(建筑面积1万㎡以上)。
3.3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持证上岗。
3.4 财务要求:201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7严禁投标人有挂靠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在开标前办理完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否则视为废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其他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日上午9:30分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总工会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13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9182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负责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