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滨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1GC2022FJ6889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滨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包含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的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建、安装、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景观及绿化及场地土方平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项目合同估算价:264284858.33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建投资金。
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列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强项、弱项、风险、履约表现,再由定标委员会按评定分离程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5万及以上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除外)的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内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5万及以上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除外)的业绩,在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5)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7)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至2022年9月6日9:15。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9月6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时,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85712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75248656328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18949500506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倪鹏程
联系电话:0553-2390165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南陵县公管局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西侧二号楼3楼
电话:0553-6820140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倪鹏程
联系电话:0553-2390165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18949500506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0.5%;
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0.5%+(中标价-100)万元×0.35%;
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0.5%+(500 -100)万元×0.35%+(中标价-500)万元×0.275%;
若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0.5%+(500-100)万元×0.35%+(1000-500)万元×0.275%+(中标价-1000万元)×0.175%;
若5000万元≤中标价<10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0.5%+(500-100)万元×0.35%+(1000-500)万元×0.275%+(5000-1000)万元×0.175%+(中标价-5000 万元)×0.08%;
若10000万元≤中标价<50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0.5%+(500-100)万元×0.35%+(1000-500)万元×0.275%+(5000-1000)万元×0.175%+(10000-5000)万元×0.08%+(中标价-10000万元)*0.015%(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发布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瑶
电话:18949500506 / 189495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