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阿勒泰市公共文化场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阿市发改投资〔2022〕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勒泰市公共文化场所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勒泰市
2.工程规模:(一)双创孵化基地A馆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450平方米,主要为原有墙体及装饰拆除、新建墙体、 地面铺装,顶面、墙面、水电暖维修改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二)文化活动中心室内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 一层改造面积3200平方米, 二层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为原有墙体及装饰拆除、新建墙体、 地面铺装,顶面、墙面、水电暖维修改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30122070600018001001
阿勒泰市公共文化场所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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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本项目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其他要求:(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6)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以来承建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8)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 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牵头单位提供);(9)投标单位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报送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10)所有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自行生成账号,具体详见网站公告
四、投标
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 7 月 14日10时00分至2022年8 月3日 23时00分
2.领取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及“评定分离”电子辅助评标方式;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勒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马春林
张延梅
电 话:
18809060110
18690613799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