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 35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经县发改委宁发改投字[2021]126号批复立项,项目代码(2017-360730-04-01-780899),招标人为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老城区,东至梅江中路, 南至文安路,西至登峰大道,北至胜利路、解放路。
3、招标要约价:招标要约价为1339200元,固定要约费率为1.89%。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规划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项目主要为改善城区污水排水现状,解决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分期逐步将城区排水改造为雨污分流体制,项目改造面积共约1155亩,建设改造老城区各 路段、小区及其周边区域等处 DN300~DN1000mm污水管网约 25.29公里,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完善其它污水管网配套设施。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提交下列资格文件资料:
(1)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1年09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拟派项目组组成人员应至少应包含具有道路、结构、给排水、造价专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至少提供 4 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1年09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考虑各省市系统有所差异)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书或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标文件中,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发售文件时间: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1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dggzy.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下午15:00。
开标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规定严厉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ndjszbb@163.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150835614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八秀
联系电话:13184531799
地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
发布单位: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八秀
电话:13184531799 / 1318453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