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西藏噶尔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SCHX-GWXM2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西藏噶尔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已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藏电后勤【2020】7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工程概况:
国网西藏噶尔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为1438.90㎡,生产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1391.60㎡,大门门房建筑面积为47.30㎡,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总平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
噶尔县县城。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5日 13时00分至2022年4月22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4月15日 13时00分至2022年4月22日 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4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5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8.6根据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8.7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要求,不再将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供电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邮编:859000
联系人:阿旺益西
电话:0891-621788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层1号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0891-6761155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