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2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吉县2022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西吉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对8个乡镇20个移民安置点进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各移民安置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1)兴平乡石堡安置点折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4852.4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2173.2米、过户板涵85座、过路管涵32座;新建混凝土梯形排水渠150米、混凝土台阶27.3米;拆除外运垃圾2805.74立方米。(2)兴平乡团结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434.2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337.3米、过户板涵7座,恢复排水渠地面177.7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299立方米。
二标段:(1)偏城乡上马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48.6米、过户板涵2座;新建混凝土排水渠84.3米、过路管涵2座;拆除外运垃圾45.89立方米。(2)偏城乡双羊套村卜东卜西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954.2米、过户板涵29座,维修过路管涵6座,恢复排水渠地面382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支墩1座;拆除外运垃圾239立方米。(3)火石寨乡石洼村下庄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631.9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689.6米、过户板涵26座、砖砌围墙24.6米,恢复排水渠地面334.8平方米;新建过路管涵2座、混凝土梯形排水渠8米、混凝土检查井1座,敷设双壁波纹管25米;拆除外运垃圾463.26立方米。(4)王民乡杨湾村杨湾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78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21米;拆除外运垃圾40.14立方米,回填土方78立方米。(5)王民乡下赵村北坡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125.1米、过户板涵5座,恢复排水渠地面62.55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31.75立方米。(6)沙沟乡陶堡村陶北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梯形排水渠114米、混凝土矩形排水渠196米、过户板涵7座、过路管涵3座;恢复排水渠地面98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排水渠73.6米;拆除外运垃圾89.2立方米。(7)沙沟乡顾家沟村下庄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241.8米、过户板涵5座,恢复排水渠地面63.4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65.5立方米。
三标段:(1)田坪乡南岔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137.6平方米、凝土排水渠289米,维修过户板涵12座;拆除外运垃圾103.92立方米。(2)平峰镇庙坪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234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75米、过户板涵3座、过路管涵1座、围墙30米,新建大门门墩3座,恢复排水渠地面45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137.3立方米。(3)平峰镇庙坪村高垴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320米、过户板涵14座,恢复排水渠地面192平方米;新建预制混凝土六角砖护坡66米、混凝土管枕6米,混凝支墩1座;拆除外运垃圾76.83立方米,回填土方23.5立方米。(4)平峰镇平峰村芦沟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56.1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50米、过户板涵1座,恢复排水渠地面35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37.6立方米。(5)平峰镇王庆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246.8米、过户板涵8座,恢复排水渠地面106平方米;拆除外运垃圾59.77立方米。(6)平峰镇沿坪村塌山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270.6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88米、过户板涵4座,恢复排水渠地面52.8平方米;折除外运垃圾144.27立方米。(7)平峰镇八岔村小庄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巷道854.7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渠259.7米、过户板涵5座;拆除外运垃圾446.95立方米。(8)平峰镇八岔村大洼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60米、过户板涵2座;拆除外运垃圾14.55立方米。(9)平峰镇八岔村崖坡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129米、过户板涵4座,恢复排水渠地面78平方米;新建预制混凝土六角砖护坡170米、过路管涵4座;拆除外运垃圾31.18立方米。(10)平峰镇中岔村阳坡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314.5米、过户板涵11座、围墙99.5米;拆除外运垃圾122.26立方米。(11)红耀乡驼昌村三组安置点拆除并重建混凝土排水渠187米、过户板涵5座,恢复排水渠地面74.8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拦水带75米;拆除外运垃圾53.34立方米。
注: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名西吉县2022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1-3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资格的法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3日0时0分至2022年4月12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登录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及解密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西吉县
邮 编:/
联 系 人:张彦平
电 话:1399534351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二期9B-107号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李建华
电 话:18295540059
电子邮件:/
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发布单位: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彦平
电话:18295540059 / 1829554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