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双龙汇龙段海塘)勘察设计勘察设计[Y3300000007000613001001]第1次补充说明
1 招标条件
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双龙汇龙段海塘)经 浙发改规划【2021】188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龙港海塘安澜工程(双龙汇龙段海塘)提标加固海塘约3.70km,从20年一遇提标至100年一遇防洪(潮),海堤建筑物级别为1级。建设地址位于温州龙港市。估算总投资约5.4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4亿元(含专项提升工程投资)。
2.2 招标范围
⑴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地勘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⑵施工图设计、景观融合研究及配合施工后续服务;
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费约11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3.1.1须同时具有以下3项资质:(1)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第1款中(1)资质;
(2)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海堤(塘)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初步设计业绩也认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设批复文件(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初设批复文件为准)的原件扫描件,①②须同时具备。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须具有水利(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海堤(塘)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初步设计业绩也认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设批复文件(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初设批复文件为准)的原件扫描件,①②须同时具备。注:若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详实的情况说明 (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否则业绩不予认同。
3.3 其他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3月24日至2022年3月3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2年 4月8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15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温州市龙港市江滨路18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业主)、肖工(代理)
联系电话: 0577-59868075(业主)、18267896499(代理)
招 标 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267896499 / 1826789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