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000G220314003001001)
1.招标条件
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函[2014]83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395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319号)批准,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及市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双城区。
2.3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6.985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35.185公里,新建1.8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32米。沥青凝土路面结构。
路线起于双城市区东出口(京抚公路K1263+000处),沿既有京抚公路布线,在K1287+100处辟新线折向北行,至红旗乡北侧1公里处抵哈前公路,沿现有哈前公路布线,在三姓村北跨越哈尔滨市绕城高速,终于王岗镇哈前公路与三环路交叉处(京抚公路K1300+043处)。
本次绿化工程LH1施工标段包括全线的柳树、乔木、灌木、原保护路树修剪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交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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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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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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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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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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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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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63+000- K1300+043
及互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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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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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线的柳树、乔木、灌木、植草,原保护路树修剪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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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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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3.1.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0%;
②营运资金(2020年度流动资产-2020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 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50 公里(含50 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累计完成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②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 25公里(含2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独立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招标公告截止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及要求。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保函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委托代理人出席。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1-84095449
招标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定街22号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0451-84217260
招标代理: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55179975
电子邮箱:HLZBDL@163.com
发布单位: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029424555 / 0451-5517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