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厂房项目;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