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户外P10节能型LED显示屏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2018年度河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大酒店。浙江大酒店处于建设大街与胜利大街的三角地带,是石家庄北重要的入市口,酒店左右两侧建有两处控制点(交通信号灯),以及地铁2号线运河桥站出入口,车流、客流均有保障。项目建成后,开展新闻宣传、公益宣传以及自营和代理的广告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LED显示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等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3供货、安装周期:6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15 09:00至2019-11-21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06 15:00: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050000
李亚恭
0311-8986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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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