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台区新桥东南十字区域棚户区改造缙颐久玺台1-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已由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汉区行审建发发【2019】6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东方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台区新桥东南十字区域;
2.2 工程规模:新建商住楼1-8#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及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地上面积:110984.9㎡,地下面积:22400.63㎡。;
2.3 项目投资总额:7364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5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台区新桥东南十字区域棚户区改造缙颐久玺台1-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 E61070251136ewynluw1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新建商住楼1-8#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及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地上面积:110984.9㎡,地下面积:22400.63㎡。;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19年11月12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22日 08时3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9年11月12日 08时30分 起至2019年11月22日 08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22日 9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及《西北信息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汉台区明珠路汉府公馆旺座国际B座办公室1单元1206室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