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海复镇东元幼儿园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海复镇东元幼儿园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海复镇东元幼儿园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722.81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为2859.42平方米、改造面积为1863.39平方米
2.1.3 估算价: 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1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7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①土建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土建、装饰工程,算至外墙外边线(含台阶、坡道、散水)。 ②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由自室外变配电房算起(预留半周长),给水工程由市政给水处向内计算(不含水表、阀门和水表井),火灾报警工程、消火栓、喷淋系统按图纸内容计算,防雷接地按照图纸内容计算,暖通工程按照图纸内容计算。③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所示道路场地、景观、绿化、围墙、雨污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9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5.投标截止时间(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9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启东市海复镇
|
联系人:
|
李镇长
|
电话:
|
13951335549
|
招标人: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19 年11月05日
发布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51335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