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政府大院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互助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互助县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
(2)招标内容:县政府大院环境进行提升改造,修建停车场、维修道路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7496001001
标段名称:县政府大院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发包内容:县政府大院环境进行提升改造,修建停车场、维修道路等。
计划工期:40天(2020年4月2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止)
合同估算价:272.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0月31日09:00时至2019年11月06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 10:00,地点为海东市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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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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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北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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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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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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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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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90972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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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1-81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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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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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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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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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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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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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J85100127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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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发布单位: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月芳
电话:18315884789 / 0971-81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