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高安市独城镇沙湖公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经批准建设,现针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高安市独城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高安市独城镇沙湖公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单位:高安市独城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龚家水库。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龚家水库,具体四至为:东至龚家水库,南至独城工业园,西至创业大道,北至工商西路,用地面积25.5公顷。
5、本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招标内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6.1设计、施工招标内容:
6.1.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提供相应的施工图节点设计(含概算)及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园建部分、给水部分、排水部分、电气部分、绿化部分、公厕部分等全部内容的设计,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6.1.2、施工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概算清单):包括全部设计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6.2、与工程密切相关且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比如第三方检测、地勘的外业见证、设计图纸的第三方审查等按行业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由政府直接予以支付;涉及到办理报建手续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按行业规定各自进行缴纳。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由联合体牵头施工方提供);
5、江西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本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公示及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登记公示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
6、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注册贰级建造师(含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6.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贰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6.3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相关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4拟派其他人员证书: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市政工程)、安全员(含安全员考核C证)、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有有效证书;
6.5、本项目严禁挂靠单位投标,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相关部门纳入不守诚信人黑名单记录。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表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二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其他要求:
9.1建造师必须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本单位的社保;
9.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
9.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黑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4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或相关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5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委托人)及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到场开标会现场开标,开标会进场前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及三大员身份并拍照后,三大员可以离场,建造师(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进场参加开标会。如法人或建造师及三大员的身份证失去磁性或使用临时身份证,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证明书。不到场的或证件未带齐全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00:0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gaoan.gov.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安市独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独城镇
联 系 人:朱霖
电 话:138795012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安市瑞州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幢1601号
联 系 人:刘斌峰
电 话:18779580772
2019年10月28日
发布单位: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斌峰
电话:18779580772 / 1877958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