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同心县清水湾供热中心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9]235号文件正式批准建设,建设地点:同心县清水湾供热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措,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心县清水湾供热中心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2.2项目概况:(一)、清水湾供热中心厂区内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管网及厂区室外照明。(二)、厂区内道路铺设,总长约716米。(三)、厂区内室外围墙,总长约460米。(四)、厂区内室外地面硬化共计7635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同心县清水湾供热中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施工范围)
(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查询时间为开标前5日内。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请投标人于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投标登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联系人:马 鑫
电话:0953-8637606
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401-405室
联系人:卢 蓓
电话:0951-5676716
发布单位: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 蓓
电话:18315884789 / 0951-56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