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基础〔2019〕8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 ,出资比例为 目资本金53%,政府专项债券等47%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建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由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组成(以下简称支线),路线全长75.032公里。 (1)主线 起自涿州市东大兴庄村北京冀界处,与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相接,经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止于雄安新区容城县,止于容城县张市村南,与既有荣乌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69.462公里。 主线起点至泗庄枢纽互通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主线泗庄枢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以下简称“支线”) 路线起自京冀界(永定河),与北京段顺接,止于义和庄乡北与主线相接,路线长5.570公里。支线全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经验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3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syjc.net/PCWeb/PCHome/Index)”中的试验检测机构查询等级证书,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心试验室业绩须为与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与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过去1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 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的技术负责人。 注:1、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注册。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 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的项目负责人。 注:1、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注册。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9-24 09:00 至 2019-09-2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4日09:00至2019年09月29日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页面最顶端的“交易响应方”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本项目允许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0-18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建处
071700
闵雪峰 刘欣超
0312-567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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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