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7]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主线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冀交公[2017]2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赤城服务区(南区及北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大海陀服务区(东区及西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太子城服务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地区。2.3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交工时间2019年11月,计划工期1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等详见标段划分一览表。 JY1标段: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赤城服务区(南区及北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大海陀服务区(东区及西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太子城服务区加油罐设备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开标前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确定投标人的关联关系,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前1家投标人投标。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1.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30 09:00至2019-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062),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25 10: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登记表上签字,并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已按要求填写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3)招标文件购买(下载)凭证(网页截屏打印件),提供招标文件下载回执函。所有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接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在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只有排名第1的投标人能够进入开标及抽取阶段,其余投标人不能进入开标及抽取阶段。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交通招投标网”(http://ztbzx.hbsjtt.gov.cn/Index.aspx)、“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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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筹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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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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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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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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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建设路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筹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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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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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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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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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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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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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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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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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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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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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贺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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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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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275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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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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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063928/8605649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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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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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275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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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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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063928/8605649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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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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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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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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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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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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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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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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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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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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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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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012019000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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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健
电话:18454346161 / 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