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9]62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省及地方配套资金100%,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府谷县水务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府谷县孤山川孤山镇、府谷镇段防洪工程施工I标项、施工IV标项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府谷县庙沟门镇、孤山镇、府谷镇
2.2项目规模:府谷县孤山川孤山镇、府谷镇段防洪工程施工I标项:庙沟门镇沙洼段右岸护岸425.00m(沙0+000~沙0+425.00);施工IV标项:孤山镇下申家峁左岸堤防779.14m(申0+000~申0+779.14)。
2.3计划工期:22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项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
施工Ⅰ标项:庙沟门镇沙洼段右岸护岸425.00m(沙0+000~沙0+425.00);
施工Ⅳ标项:孤山镇下申家峁左岸堤防779.14m(申0+000~申0+779.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榆林市水利局”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不一致时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 16 日至2019年 9 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府谷县人人家购物广场西侧三楼301室),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 9 月 26 日至2019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府谷县人人家购物广场西侧三楼301室)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项:①企业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附《企业年度报告书》);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⑤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近五年(2014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月 16 日 9 时 00 分。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府谷县水务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中路159号
联系人:王 彪
电 话:15353887175
开户银行:中行府谷县河滨路支行
账户:102446104512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府谷县人人家购物广场西侧三楼301室
联系人:王安娜
电 话:18709288121 09128710603
发布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