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2X24MW机组深度减排、除尘器、风机改造项目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批投资【2019】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隆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华龙镇东方食品城,距邢台市约60km,北距首都北京350km,西距太原340km,南距郑州350km,东距济南300Km。电厂现有机组2台,总装机为容量2×24MW抽汽凝汽机组。配置3台130t/h煤粉炉,主要为附近食品加工企业提供汽源。隆尧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水源来自南水北调水,通过水泵输送到厂区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作为全厂水源。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三台炉两吸收塔设计,并安装有湿式电除尘器。脱硝装置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用催化剂与烟气中的NOX进行反应,已实现超低排放。 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为三台炉两台机母管制运行方式,正常时三台炉两台机全部投入运行,除发电外,主要承担着隆尧县东方食品城园区的工业用汽和居民取暖的民生用汽,因此锅炉的可靠运行决定着整个园区用汽的可靠性。 锅炉为四川锅炉厂生产的CG-130/9.81-M3型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单炉膛∏型、半露天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燃烧系统采用热风送粉,三台炉均采用低氮燃烧系统,脱硝采用SCR工艺,三台炉共配有三套脱硝系统。1号、3号锅炉分别配置五电场电除尘器,2号锅炉配置四电场电除尘器,三台炉共配有两套脱硫系统。三台锅炉合用一座混凝土烟囱,烟囱出口内径3.5m,出口标高为150m。机组于2006年投产发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脱硝改造范围: 1)本次改造每台炉增加一套计量分配热解系统,利旧原有尿素溶液储罐及尿素供应系统; 2)每台炉更换两层催化剂(原有催化剂型号150mm*150mm*750mm,20孔); 3)脱硝出口保证NOx浓度<25mg/Nm3; 4)单套尿素热解罐设计具有BMCR工况下的10%到50%动态范围内供氨响应能力; 5)尿素热解罐的制氨系统可用率均不低于100%; 6)尿素热解罐对尿素的解析效率不低于99% 本工程脱硫改造范围: 新建一座吸收塔(直径5.5m,高度32m,浆池容积260m3),对原有的2座吸收塔进行改造。投标方应保证锅炉在燃用设计煤种锅炉BMCR工况条件下,改造及新建的三套脱硫系统的SO2脱硫效率≥99.53%,并同时满足出口SO2排放<25mg/Nm3的要求 本工程除尘改造范围 : 1)在设计煤种、锅炉全负荷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除尘系统能正常运行; 2)静电除尘器出口保证粉尘浓度浓度≤30mg/Nm3,烟囱出口保证粉尘浓度浓度<5mg/Nm3; 3)除尘系统在寿命期内保证其效率≥99.909%; 极板加高(将原来#1炉和#3炉13.1米高度的极板掏空加高到13.5米高,将#2炉极板提升到15米),更换全部极板极线;一、二电场采用高频电源,三、四电场利旧(#2炉三电场利旧)末电场电场配置高频电源叠加脉冲电源 本工程风机改造范围: 更换6台吸风机配套6台国产变频器。 投标方负责改造工程及其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试验(委托第三方进行)、消缺、培训和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与售后服务等。工程由招标方验收合格后,申请当地相关部门验收,验收申请由招标方负责,全部手续和有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计划工期:本次改造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改造总工期为120天。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以下全部三种业绩: (1)8台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燃煤锅炉脱硫改造或新建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2)2台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燃煤锅炉脱硝改造或新建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2台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燃煤锅炉除尘改造或新建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开标时须提供上述全部业绩的合同原件,合同能够体现等上述明确要求的各项相关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供技术协议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试验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无保留意见(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投集团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6其他要求:招标人监督方式: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11-85288077,监督邮箱jjjc@hecic.com.cn;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监督电话0311-85288791、监督邮箱jtjtzbgl@163.com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3至2019-09-0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cn/hbjyzx/)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26 10:0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
无
张希刚
0319-2094952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