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民发改【2017】395号文、民招标办【2019】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驮岭新区
(2)招标内容: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5807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发包内容:民和县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计划工期:60天
合同估算价:1152.03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30日09:00时至2019年09月0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4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4日 9:0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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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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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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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索菲特大酒店路北)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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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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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先生、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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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2-850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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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1-61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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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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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71-651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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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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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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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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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2020104000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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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