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公路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9】47号与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19】3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交审发【2019】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厅补助和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境内。
2.2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6.793公里。同心县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公路项目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5.0m,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路面总厚度38cm。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K0+000至K4+925,全长4.925公里(施工图审定公里数4.828公里);
二标段(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公路):韦一村至韦三庄公路K0+000至K1+213,全长1.213公里;红庄至河湾公路K0+000至K0+655,全长0.655公里;
2.5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2018年度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19年3月22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公路土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发布单位: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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