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冀京界主线站广场拆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9]E15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冀京界主线站广场拆除改造工程和收费大棚拆除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9]39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冀京界主线站。 2.1.2建设规模: 京石段冀京界主线站分为北京侧主线站和河北侧主线站。 (一)京港澳高速公路冀京界主线站拆除改造工程全长2.3km,起终点为K46+400至K48+700,采用与现有主线一致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0m。汽车荷载等级拼宽部分采用公路—Ⅰ级。 (二)冀京界主线站收费岛拆除改造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拆除北京侧主线站6至15车道收费岛并硬化路面;拆除河北侧主线站靠近中央分隔带一侧1至5车道收费岛并硬化路面。 2. 第二阶段:主线正线改造完成后,北京侧主线站除保留现有健康城出京方向出口匝道收费大棚和收费设施以外,拆除剩余收费岛并硬化路面;拆除河北侧主线站入京方向入口26至27车道收费岛并硬化路面。 (三)路基改造工程包括:K46+349-K46+607中央分隔带改造,K46+607~K46+890段和K47+550~K47+920段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绿化改造,石家庄方向K46+800~K46+894段路侧及北京方向D1匝道路基拼宽。 (四)路面改造工程包括:北京侧主线站广场路面横坡由1.0%调整为2.0%,向两侧排水;河北侧主线站广场路面横坡由-1.5%调整为2.0%,向路侧排水。匝道拼宽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沥青层采用AC-13C和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防水层采用胶粉纤维改性沥青防水层。 (五)桥梁拼宽工程包括:K46+713.831(1-13米)通道进行拼宽改造,拼宽部分上部采用1-13米简支密排T梁,拼宽7.5m,5片梁;下部采用轻型台,桩基础。 (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按现行规范设置车道边缘线、分界线和互通出口斑马线,其中主线边缘线采用振动实线;中央分隔带设置SBm级波形梁钢护栏,路侧设置SB级波形梁钢护栏;标志迁移改造,反光膜采用Ⅴ类反光膜。
2.2招标范围:2.2.1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9月,计划工期60天,11月底完成路面改造工程,12月15日前完成正线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达到主线通车条件。主线正线改造完成后,实施主线外剩余广场拆除改造工作。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本项目全部工程交(竣)工日期起计算)。 2.2.2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冀京界主线站广场拆除改造工程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业绩(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工程)。
3.1.3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8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18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高级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登记表上签字,并应携带以下资料(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已按要求填写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 所有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接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2至2019-08-2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2 14:30:00 ,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14: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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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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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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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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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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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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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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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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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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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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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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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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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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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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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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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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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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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860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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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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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905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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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8607334
|
传真:
|
0311-6905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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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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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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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zb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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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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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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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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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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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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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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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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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4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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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岩
电话:18454346161 / 0311-6905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