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三洲村、三育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已由来宾市国土资源局以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歌朗村等12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批复(来国土资函﹝2018)4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城投鑫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三洲村、三育村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面积为221.0408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14.9881公顷。
项目总投资:约 4634.8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年9月至2020
年 2 月。
2.2
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土地规划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三洲村、三育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土地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投标人同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8〕58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或者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名单中推荐的施工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规划或土地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年 8 月 15 日至2019年 8 月 21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获取:
1)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2)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3)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 图纸、其他技术资料获取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至2019年 8 月 21 日。
图纸或其他资料费金额:图纸费¥0元,其他资料费¥1000元(可研报告资料,押金)。
图纸或其他资料费(押金)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联卡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暂定价(建安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
1、设计费支付:详见专用条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合同内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合同外经业主审核完成工程量的70%,项目工程竣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价款的97%(按规定先扣除质保金),剩余尾款待质保期满并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xzbtb.cn/gxzbw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429147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来宾城投鑫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0楼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 时代14A层
联 系 人:陈 工 联 系 人:易工
电 话:17707829339
电 话:0771-4308370
发布单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电话:18315884789 / 0771-430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