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甘肃省陇西县闫家湾2019年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甘肃省陇西县闫家湾2019年项目监理已由陇发改发【201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陇西县水土保持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甘肃省陇西县闫家湾2019年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新增治理面积10.7km2,其中:新修梯田90hm2,营造水保林480hm2(灌木林400hm2,乔木林80hm2),封禁治理500hm2,新建小型拦蓄工程谷坊10座,涝池4座。
2.3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2.4建设地点:陇西县闫家湾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5月2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2日。
5.5 获取方法:定西市定西市安定区建设大厦A-1幢0302室。
5.6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7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2)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会议。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大街
联 系人:刘新军
电 话:139932035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49号
联 系人:杨景隆
电 话:18093290990
行业主管部门:定西市水土保持局
电 话:0932- 8212510
华北 北京 天津